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一月一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最大亮点是设立了危险废物污染损害责任险种,沈阳市由此成为我国首个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到立法范畴的城市。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称“绿色环保险”,沈阳市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