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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狩猎能否保护野生动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31  浏览次数:475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中国电镀网资讯:人兽冲突,猎杀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目前,在仍拥有大量珍贵野生动物的我国西北地区,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亟

中国电镀网资讯:人兽冲突,猎杀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目前,在仍拥有大量珍贵野生动物的我国西北地区,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亟须探索新的模式

 

 

通过放开狩猎权方式能否真正保护野生动物仍存在重重疑问。图为我国西北地区一家狩猎场内的盘羊。

“这里有大鹿(马鹿)、黑熊、石羊(岩羊)、藏原羚、猞猁、野马(藏野驴)等50多种野生动物,最常见的也有30多种,其中石羊数量较大”,让青海省都兰县秀拉赛十堂村藏族牧人子马骄傲的是,占地3万多平方公里都兰猎场所在的这一带昆仑山谷,一度因石羊众多,曾被当地人称为“石羊天堂”。

今年8月,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对两起外国人来华狩猎的申请进行了评审,并予以通过。消息发布后很快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70多家动物保护组织发表联合声明,抵制外国人来华狩猎。

9月上旬,在行政审批所承诺的第20个工作日到来之前,由提起狩猎野生动物审批的北京两家旅行中介代理机构撤回了行政审批申请。这一决定,使得枪声最终未能在都兰猎场响起。

一石激起千层浪

靠狩猎能否真正保护野生动物?

“几个外国人提出来中国打猎,我们就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申批,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儿。”8月中旬,接受美国4名狩猎爱好者申请的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王巍对媒体如此解释。

按王巍的说法,向他所在旅行社提出到中国来狩猎的是4名美国人,希望猎取6只岩羊、4只藏原羚。同时北京另外一家旅行社———中国妇女旅行社也收到3名外国人申请,希望到中国猎捕3只岩羊、3只藏原羚。所猎捕野生动物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8月5日,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对两起外国人申请来华狩猎的申请进行评审,评审获得通过。这一消息发布后,许多环保组织和众多社会人士纷纷表示反对或质疑。人们担心:从2006年起国家宣布暂停关闭的狩猎场大门,将向外国人重新开启吗?

我国向外国人打开狩猎场大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1984年,黑龙江省桃山猎场建成开放,这是最早向外国人开放野生动物狩猎的猎场。其后,1985年~1992年间,青海都兰等国内狩猎场开始试点运行。据青海省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初开放狩猎场时,都兰猎场一年分春、秋两季开猎,每年被猎杀的野生动物总数不超过10只,“以最小的资源代价,换取了大量保护资金”。

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由于动物保护资金紧张,1992年,原林业部正式同意成立狩猎场,但要求各地狩猎场必须合法、适量地猎取、利用野生动物。即根据所猎取野生动物保护级别的不同,分别向不同国家机关进行报批申请。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同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则必须由省级林业部门批准同意。

“2001年之前,外国人进入中国狩猎,都是由国家林业局下属的中国森林国际旅行社(简称中森旅)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简称中野保协)进行代理,2001年后,又先后增加了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国际旅行社等”,青海一熟知狩猎场运作的动保人员称,目前全国能代理外国人狩猎的旅行社不超过5家,而2001前60%的外国人狩猎代理业务,都由中森旅和中野保协代理。

2006年,经国家林业局允许,四川省成都市公开举行青海、河南、湖南等省的外国人狩猎权拍卖,这使得先前一直处于半公开状态的外国人狩猎事件暴露于社会大众面前,从而引起强烈反对。迫于社会民意,国际狩猎暂停。

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后,一些环保人士认为,向外国人开放狩猎权,这究竟是一个国际公认的保护策略,还是一个为了私利而欲重启的策略,需要社会进行公开评估。

清华大学副教授蒋劲松也公开反对,认为在中国如果硬要引进或创造这一猎杀野生动物的市场,将导致这么多年取得的来之不易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大大地倒退。

应否开放狩猎权,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人兽冲突纷争不断

人类活动挤压野生动物活动空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狩猎事件的背后,是近10年来西北地区野生动物与人口同步快速增长冲突不断,但当初划分草场时却没有为野生动物留下空间。

近些年,在柴达木盆地周边几个县市,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的事情屡有所闻。今年72岁的原唐古拉乡乡长郭多杰一家所在的西大滩牧场距离野牛沟非常近,这里历来野牛成群,“野牛们经常在山上坡畔打架,尤其是繁殖期争夺配偶,打输被赶出牛群的公野牛,动辄跑进家牛群里。”面对成年体重可达1吨的野牛,郭多杰一家对它们的频繁骚扰无能为力。

“以前牧民有枪,还可以打一些,现在毫无办法”,郭多杰说自己家一匹用8头牛换来的好马几年前被野牛顶死,最近又有一匹怀孕的母马也被野牛顶死了,“我们家损失很大”。让老人同样生气的是,去年草原上明显增长的狼群还陆续吃掉了他家40多头母牛。当然,与食肉性猛兽一并增多的,还有石羊(岩羊)、藏原羚、旱獭、野兔等野生动物。

与野牛沟类似,在都兰猎场范围内的香加乡可可哈达村支书孟克·巴特尔也反映,近几年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明显增多,肉食性、草食性动物都在增长,“狼、棕熊,平均每年每户能吃掉15只~16只羊,这样全村47户人家,一年能吃掉750只羊,而增多的野兔、岩羊、黄羊(当地人将藏原羚、普氏原羚、鹅喉羚等小型羚羊统称为黄羊)等草食动物,则会与牧民家畜争抢草场。”

然而,西北地区野生动物的增长,也仅发生在大规模民间收缴枪支之后近10年。原中科院西北所司机队长彭向东很清楚,那时候野生动物被猎杀得厉害,往往出城七八十公里见不到一只野鸡,直到1996年大规模民间收枪后,当地野生动物种群才逐步恢复。在都兰,民间收枪行动直到2003年才完全结束。

59岁的彭向东跟郭多杰是老朋友,由于经常听老朋友抱怨,老彭一天突发奇想反问:“你老说野生动物干扰了你,那也可能是你跑到了野生动物家门口干扰了别人呀?”郭多杰老人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

在都兰县畜牧局,一组统计数据映证了这一说法。县畜牧站站长李成业介绍,从1990至2000年,这一时期全县畜牧业增长迅速,上世纪80年代全县才40万头牲畜,2011年全县则已有110.8万头牲畜,增长了近两倍,而人口也较前20年增长了近10倍。

“草场才是最金贵的命根子”,李站长认为,当地野生动物获得真正增长的黄金时间不足10年,而这一时期当地人口、牲畜同样在快速增长,所以共同导致草场压力过大,部分草场退化,但客观讲,由野生动物增长带来的生态压力仅占30%。

“1983年分草场到户后,每家每户牲畜都在直线上涨,不少牧户还雇人成规模养殖。可以说,现在都兰县所有草场都基本处于超载状态,牲畜也多处于半饥饿状态。”李站长称,近些年不仅人、家畜与野生动物争草场,而且村民与村民、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都在争草山,还曾引发械斗。

对野生动物增长带来的生态压力,李站长说,事实上在最初分草场到户时,所有的冬、夏牧场都被人划分掉了,根本没想到为野生动物留下一点生存空间。正因为如此,一旦与人冲突强烈,野生动物不是被猎杀,就只能到可可西里类等无人区生存了。

尴尬的种群家底

野生动物有多少看得见摸不清

野生动物多了,但究竟多到什么程度,对当地人而言,似乎始终只是看得见却摸不清的模糊印象。

“野生动物与畜牧业争草场情况,近年来各县市都有反映”,9月初,青海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局副局长蔡平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年青海省人大、政协也都有一些议案、提案反映类似情况,但西北地区具体受保护动物的资源状况如何,与全国其它省份的野生动物资源一样,自1996年国家统一开展过一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摸底调查以来,10多年动物种群的资源变化一直是一头雾水。

一位参与过第一次全国野生动物普查的专家解释说,按《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每10年开展一次野生动物资源普查,但囿于经费,至今也未能启动第二次全国普查。

去年下半年,在国际狩猎关停近5年后,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再次接到了4名美国人来中国狩猎的申请。此后,都兰猎场也接到青海省林业局一项任务,要求对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猎场野生动物做一次调查。

都兰猎场工作人员介绍,这次调查共历时两个多月,花费了省里下拨的两万元调查资金。为完成调查,猎场自己还补贴了1万多元。“最长的调查样带长20多公里,最短的也就7公里~8公里,调查任务就是将样带周边的目击野生动物一一记录下来,包括物种名称、数量、阴坡阳坡、以及观察距离等”,猎场工作人员称,现场调查人员负责将这些数据上报青海省林业厅,最后的调查报告则由省里专家来完成。

今年8月5日,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狩猎场重启论证会上,与会专家们看到了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即在猎场所属的巴隆乡、沟里乡8条样带内,共观测到岩羊7661只,调查面积792.82平方公里,推算出的种群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9.898±4.218只,岩羊在都兰猎场的种群总量达到4万~6万只;而作为青藏高原特有种的藏原羚,分布密度达到0.743±0.816只/平方公里,种群总量约为1500多只;盘羊分布密度则为0.239±0.111只/平方公里,种群总量约200只左右等。在此调查基础上,都兰猎场对岩羊、藏原羚、盘羊、白唇鹿、马鹿、鹅喉羚等6种被狩猎野生动物的申请猎捕率,定为当地种群数量的1%。

“一般来说,猎杀比例控制在10%范围内,不会影响一个物种的野外种群,这次青海方面提出的猎杀限额是1%或2%,总之都不超过3%,已是非常保守的策略”,参与当天专家评审会的中国林科院研究员金崑认为,10多位国内野生动物专家在对都兰猎场调查报告进行评审时,均认同岩羊、藏原羚为当地优势种,对所提出可供猎杀的5种野生动物,仅剔出了马鹿一种,“因为马鹿的种群数量还实在比较少”。按青海方面提供的调查数据,都兰猎场拥有的马鹿种群数量才293只。

对濒危物种普氏原羚进行长期研究的中科院动物所蒋志刚教授认为,岩羊自然寿命大概为10年~15年,每年的自然死亡率可达4%,也就是4000只左右,所以在严格控制、规范操作前提下,猎杀1%不影响这个种群。

然而这份调查报告受到了诸多质疑。一位参与过第一次全国野生动物普查的湖南专家认为,如果真想摸清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都兰猎场野生动物资源状况,至少每年须调查春、秋两次,野外总调查时间达七八个月才可能完成,而调查经费至少也需要20万~30万元。这一预计与猎场的判断一致。

“岩羊活动范围较大,有时上午在一个山头吃草,下午跑到另一个山头,而喝水则又出现在第三个山头,这样的情形下,调查人员肉眼在某一领域看到的岩羊数量,并不能算作岩羊实际活动范围内的分布数量”,在与都兰猎场相邻的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肖鹏虎印象中,包括都兰猎场在内的青海境内,岩羊种群数量并不是很大,“总体保护一般,不濒危,但也不是太多”。

亲自主持过去年9月野生动物调查的都兰猎场副场长罗布生也表示对最终调查报告的数据看不懂,“记得省内公开的藏原羚种群数量是1.5万只,怎么到了评审会上却变成1500只左右?”

如何解开这个结

野生动物保护亟需新的模式

如果严格遵循国际狩猎“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幼”等规则,以牺牲少量野生动物个体,换取大量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看起来是一桩不错的买卖。然而,在开展了20多年国际狩猎的都兰猎场,这些已经牺牲掉的800多头野生动物,是否切实为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做出了贡献呢?

依可高里村是距都兰猎场下属巴隆沟最近的一个村庄,蒙古族牧人加力生靠放牧一年能有40万~50万元的收入,他直言猎场并没有给牧民带来什么好处:“好几年没来了,来的时候雇几个人几匹马,每人每马平均每天50块钱,就算来半个月,也就1500元~2000元,算不得数。”

至于野生动物,让加力生略感为难的不是岩羊,而是不时光临的狗熊,“它们总在很高的山上吃草,对羊群吃草没啥影响。”加力生认为山上的野生动物是公家的,打不打也是公家的事。

沟里乡牧人子马也承认,以前每次外国人来打猎时,会向村里租人租马租草场喂马,每次都是临时议价,有时给700元~800元,有时2000元~3000元,“一般家庭条件稍好的藏族人家都不愿去协助狩猎,认为不吉利,只有家庭条件差的人家才会去赚这个钱。”子马称,靠外国人狩猎增加的一点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目前,都兰猎场所在的巴隆、沟里乡共有120多户人家居住。罗布生副场长证实,每次有外国人来,一般一个猎人配3个辅助人员,比如一个马工、一个导猎员、一个向导、四匹马,来3个猎人就得配12匹马12个人,这样一周的猎期下来,大约要付给当地牧民平均5000元~6000元。

“这个收入只占牧民年均收入的2%~3%,靠这个来让牧民减少牲畜量是不可能的,牧民拿到这6000元,没多大意义”,罗布生统计,都兰猎场开猎20多年,总共约给了当地牧民13万元收入。

截至目前,都兰猎场自2006年停猎后,已欠债103万,不得不陆续解雇了8名职工,剩余5名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则由县财政支付工资。此外,早在2008年,都兰猎场就已经低调拿到了国内狩猎审批资格,至今却还没有接到一例中国人自己要求狩猎的申请。

青海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局副局长蔡平承认,猎场经营为省里创造了一定经济效益,在利益分配上,首先是国、内外中介代理公司各拿走10%~15%,国家林业局再扣除一定资源管理费,到省里后,剩下的资金再按省里40%、县里56%、州里4%再次分配,“大头都落在县里基层”。对网上认为落实到牧民和猎区的野保经费过低的指责,蔡平认为不能那么狭隘地看问题,狩猎换取的大量资金用于了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就不能算保护了吗?

尽管蔡平认为出于利用的目的同意开猎,但他也承认,在狩猎这件事上,如何利用资金来真正撬动基层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目前在政策的设计与实践上还需要进一步摸索。

“盗猎也还存在,这里野生动物生活得远不算好”,子马固执地认为,全是藏民的沟里乡从来不敌视野生动物,因为野生动物少了,草不好,牛羊也不好;相反野生动物多了,“没草的地方长出草来了,没水的地方也长出水来了”。

一连三天跑到都兰猎场实地调查的东北林业大学刘丙万老师,形容自己对是否开放狩猎权的看法“很纠结”:“当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是肯定增加了,但远没到达非打不可程度。”

与他一样纠结的,还有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肖鹏虎、青海湖种羊场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南迦等一批大西北动保人士。

“为保护藏羚羊,我们牺牲了生命;如今为挣钱,又去牺牲藏羚羊的生命,打得心痛。”肖鹏虎认为对于一个人口大国,还没有哪一个物种多到要猎杀,尽管国际狩猎换来的钱对贫困地区有用,但对整个国家而言微不足道,完全可以尝试另外的解决方式。

小资料

1984年,我国在黑龙江省建立了第一个国际狩猎场——桃山野生动物狩猎场,接着又相继在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四川、内蒙古等省(区)建立了数十个国际狩猎场,目前狩猎物种涉及盘羊、岩羊、马鹿、扭角羚、野牦牛等十几种野生动物。

早在2006年8月,相关部门拟在成都举办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会,由于广受质疑,此后,外国人来华狩猎活动被暂时叫停。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

马上就评

动物保护新模式亟待破题

原二军

外国人来青海都兰狩猎的申请被通过后引起社会的广泛质疑,对于无论是支持者或是反对者来说,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带着猎枪进入山林的狩猎者,能否真正为野生动物带来有效的保护?

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常常受困于资金的缺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不仅在经费投入上常常捉襟见肘,对于人兽冲突中遭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也往往补偿不到位,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成效。

而在国际上,受到严格管理的狩猎行为成为筹集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一些开展狩猎的国家,政府会把狩猎权制作成许可证进行销售,这些昂贵的许可证销售收益,或者用于当地居民的社区建设,或者投入当地的动物保护资金。这使野生动物生活地区的居民获得实际收益,使他们从野生动物的杀害者变成最积极的保护者。

然而与不少国际上都能畅行无阻的规则进入中国后会水土不服一样,国际狩猎自从引进中国以来并没有达到预想中的效果。以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的保护生物学博士卡尔·马尔科姆为例,他曾经对1997年~1998年甘肃省阿克塞地区一个外国人狩猎盘羊的项目收益分配进行了测算,最后他发现,共计2.15万美元的收益经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分流,只有大约4.9%的资金最后分给了狩猎所在地阿克塞地区,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而在欧美等国,除去必要的费用外,大部分资金都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用途。即使在巴基斯坦的一个类似地区项目,狩猎所得收益的75%~80%也被用在当地修建学校、医院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

可以说,表面上看人们反对的是国际通行的“狩猎保护”方式本身,实质上是担忧在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仍不完善,资金分配体制不健全以及缺少真正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这一方式能否真正如国外成功的案例一样,对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起到切实的效果。而现实已经证明了他们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至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成效的背后,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困扰许多地区的资金短缺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可以吸收、可以借鉴,然而在吸收借鉴的背后,需要从理念、制度、法规与程序等方面来系统地解决一系列问题,比如这次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如何科学地认识与实施保护野生动物?如何保障狩猎所得分配与使用的公平与公开?狩猎旅游能不能发展成为一个动物保护、综合服务、猎物利用与装备生产等科学保护与有效利用相结合的产业链?如何科学评判狩猎活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这些问题只有解决之后,国际先进经验进入我国才不会产生“水土不服”。

这起事件也同时让人们认识到,旧有的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体制的弊端亟须克服,新的发展时期亟须探索新的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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