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新安县环保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中心工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行环境执法无禁区,强化现场检查,严格排污费征收,落实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排污行为。环境监察是监察部门的首要工作,更是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新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队将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现场检查工作,2011年共到企业检查21365余人(次),出动监察车辆6765台(次),对各企业实行全面检查。
对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对万基工业园集聚区实行两日一查,对新安电厂、义安电力、香江万基、污水处理厂4家国控企业一周两查,对重点污染企业不定期开展24小时暗访和节假日巡查,防止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有效杜绝了偷排、漏排污染物等行为发生,共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均已转入法规科立案处理。
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新安县环保局坚持每月两次现场检查在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有效遏制了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环境问题进行梳理,选定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仅去年一年,19家企业被关闭取缔,26家企业被停产治理,11家企业被法院强制执行。
认真做好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新安县环保局专门组织召开了排污申报工作会议,对排污申报的有关问题做出了具体要求,在对数据审核和排污量的核实中,始终按照监督监测、物料衡算和抽样测算结果等方法,认真细致逐家、逐项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可靠。
2011年,新安县共完成排污申报及电脑录入303家企业,同时,完成了各企业排污量核定的存档及排污费月报、季报等上报工作,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为全县环境监察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排污费征收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监测核查、按程序足额征收。征收额由2005年的840万增加到2011年1470万元,年征收增长率在10%以上。
严肃查处环保投诉,维护群众利益。为充分发挥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新安县环保局将“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为体民意、解民忧、维护群众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形象的有机载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将现大队全体人员明确分工,逐个排班,设立“12369”呼叫转移,24小时接听群众举报、投诉,并实行首问责任人制度,由接听投诉人在第一时间报请局领导批示。
2011年,新安县环保局共接到“12369”投诉132起,已全部处理完毕,处理率达100%,化解了企业与群众之间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