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本市将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并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2015年完成对5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据了解,本市将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完成于桥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整和《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修改,积极推进引滦水源保护跨省生态补偿工作。完成全市饮用水源地规划,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推进于桥水库周边及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地下水资源及污染现状调查。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加大市辖海域环境的监管力度和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不利天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2015年500个村庄环境整治完成
意见中指出,本市将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500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任务,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达到4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村庄达到60%以上。
严格涉及重金属项目准入门槛
本市将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对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环保法制宣传,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企业,严格依法处罚,采取限期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不受理未经规划环评工业园区及国家明令控制行业的项目环评;对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不符的,不予批准。严格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探索适合天津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