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为进一步做好海河迎检工作,规范涉水企业排污行为,遏制治污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平水期、枯水期出境断面稳定达标和我县水环境安全,9月6日—9月9日,阳谷县环保局开展一次涉水企业专项检查,分四个小组对全县企业进行排查,局党组要求9月10日各组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一、检查范围
1、全县所有涉水企业,“土小”企业,市控以上非涉水企业及各乡镇工业聚集区等;
2、有关企业2012—2013年度环境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对全县所有涉水企业进行巡查,彻底摸清企业底数及基本信息,检查各企业治污设施建设情况、运转情况、排污情况、生产状况及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等,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2、进一步排查“土小”企业 ,在以前关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是否有新建情况存在,发现后依法报请县政府进行拆除;
3、对市控以上非涉水企业、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及各工业聚集区内企业进行严格检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转情况、排污状况等,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4、严查张秋水源地周围企业,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直至报请县政府关停,决不姑息;
5、检查区域内各河流水质情况及企业入河直排口情况;
6、检查有关企业2012—201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7、为防止漏查各组在乡镇边界处可相互延申100米进行检查。
三、检查结果处理
专项检查结束后,局里将根据各组检查结果,责令有关科室进行处理。无治污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建设治污设施,待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后再生产;治污设施不配套的,待治污设施完善后再生产;无环保手续或手续不完善的,要立即补办环保手续或完善手续。对达不到要求的,将采取高限处罚、限产、停产、关停等相应的制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