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9月26日,湖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据悉,这是国内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条例。“千湖之省”湖北将借此护湖“尚方宝剑”,根治管理无序、开发过度、保护不力等顽疾。
《条例》规定,在城区湖泊和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湖泊从事经营的船舶,不得使用汽油、柴油等污染水体的燃料。在湖泊内的船舶也要按要求配备污水、废油、垃圾、分辨收集设施。港口和码头要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禁止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和投化肥养殖。已被围垦的湖泊也将逐步退田还湖。
《条例》还规定,湖泊流域内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化工、制药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已有的污染企业将限期整改、转产或者关闭。禁止向湖泊中倾倒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