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近年来,河北省承德市环保局以“创造风清气正的环保软环境,山清水绿的发展硬环境,为承德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目标,强化机制创新和制度落实,建立和完善了8类101个制度,实现了制度管人、程序管事、机制治局。
杜绝自由裁量权滥用
为解决权力执行过程中职责不清,暗箱操作的问题,制定了《明岗定责、明权定责责任表》,规范了各岗位职责、目标、工作流程,实现了履职主体责任明晰化、目标具体化。出台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标准》,形成了覆盖全部行政事项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为解决执法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完善了《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将目前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20多部环境法律、法规、规章中的160余条处罚条款细化为562条处罚标准。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一条款环保局细化为:未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分别处5万元、7万元、11万元、15万元罚款。这样在制度上做到杜绝自由裁量权滥用,使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为解决权力滥用、权力寻租问题,在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方面,将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评审、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环保资金项目分配等8项权力进行分解,确定行政权力24项,风险点7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64条。特别是实行了五权分离:一是审批和验收权分离。新成立了行政审批科,专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批,验收工作由监督管理科组织专家实施。审批和验收工作由原来的一个部门受理变为分权制约。同时,为了保证两项工作的人员和权力彻底分离,调整了班子分工,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实行《行政审批和验收终身负责制》。二是环保案件的查处权分离。改变过去由一个部门调查、处理,缺乏监督制衡机制的局面,制定《承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管理办法》,由执法部门负责调查取证,政策法规科负责案卷审查和处罚决定的下达。三是排污费的收缴分离。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实行工作人员、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三级核定。由两人以上负责送达缴费通知单,明确缴费额度、截止日期、缴费途径以及服务和监督电话。排污费一律通过银行专用账户进行缴纳,服务对象可凭银行缴费凭条开取发票。杜绝了权钱交易,实行了缴纳情况定期公示,做到了公开、公正。四是环境监测取样与检测相分离。建立检测过程盲样制度,对采样取样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数据复核,实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有效防止监测人员篡改企业的超标数据。五是项目评审、论证、验收实行专家审选制、评定与审查相分离制度。专家把技术关、管理部门把基础关、审批委员会把审查关、集体领导把审批关。对环境评审专家库进行严格审查和分类,专家库由过去环保系统扩大到全市各个领域,按照专家资质专业,经局审查委员会核定进行项目审核分配,防止专家滥用、技术层次低以及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2010年,经过局专家审查委员会核定,取消3名专家资格。共验收建设项目50个,从检查和群众反映情况看,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创新环境服务机制
为解决服务不优、作风浮躁的问题,积极探索环境服务创新机制。在环境信访工作方面,建立“12369”热线电话24个小时值班制度、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回访检查制度、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环境信访三级终结制度、领导包案负责制等8项制度。2010年对重点环保投诉案件进行专项回访检查5次,共回访检查215件,满意率达97%以上。在项目审批工作方面,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否定报备、随案监督卡等20多项制度,绘制行政许可事项衔接流程图和分项办理流程图。建立局领导结对联系项目制度。重点项目从前期审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程联系协调,对省、国家审批项目,带头“跑办”。建立项目审批限期办结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承诺在15日、10日、7日内办结。竣工验收项目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结。建立项目审批督查问责制度。如果某项目未能在限期内办结,则在系统内对责任人予以通报。与此同时,把完成项目进度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总问责。
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为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有机融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先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科级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实施办法、环保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办法、机关效能考核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社会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积极推行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在干部考核监督上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中,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考核评比办法》,通过对廉政风险和行政权力运行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不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挥了机制导向、制约、规范的整体效应。同时,还以问责为手段,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把“十个严禁”作为“高压线”,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人员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2010年,解除聘用合同1人,对4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履职尽责、规范权力的长效机制日益完善,促进了环保目标任务的落实。2010年,承德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7天,较2005年增加了91天;森林覆盖率达到55.8%,较2005年增加了9.8%;境内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2.6%,较2005年增加了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