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究竟是谁试图向记者行贿?
“有关单位”的表述引起了各方关注,到底是上杭县什么单位向媒体发放了“辛苦费”?
专家称,该单位的做法“不可理喻”。
“封口门”回放
据本报记者邵芳卿回忆称,7月29日下午,正出差外地的他接报社通知,要求写一份他在该事件中的职业操守报告,据实叙述“辛苦费”等问题的过程细节。当晚,他完成一份2800字的报告并提交报社。
在报告中,他写到:7月13日中午在上杭大酒店[13.18 1.39%]用餐时,餐前有人以“稿费”名义强塞给他信封,遭他谢绝;餐后,在他入住的金叶大酒店,此人敲开客房,再次拿出信封劝他收下,遭拒,随即又有关联人员进入房内,均遭拒绝;17日晚在上杭大酒店用餐时,有人劝他接受“稿费”,他婉拒。
其间,有人还数次邀请他到上杭名胜“西普陀”旅游,他婉拒。20日上午,离开上杭前,他又谢绝当地帮他结算住宿费,并提醒其他几家媒体记者。
而在7月29日,紫金矿业向本报发来律师函称报道“严重失实”,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否则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截至目前,紫金矿业方面未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上述结论进行公开回应,也未对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提起诉讼。
企业先硬后软
“应该不会起诉了吧,没有听说起诉。”8月29日,紫金矿业董秘郑于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董事会不管起诉之事,公司只是让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搞清楚有关报道涉及事宜。
同日,本报记者分别致电该公司分管此事的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刘荣春的手机及座机,均无人接听,而邹永明手机近期一直显示关机。
但上述律师函本身却有多处失实:函中不仅将本报刊发稿件的标题《多家媒体记者称拒收紫金矿业“辛苦费”》误为《多家记者称:拒收紫金矿业“辛苦费”》,还称本报报道中指出多名记者“在采访期间也曾收到来自紫金矿业的‘大信封’,金额从几千到十几万不等,但他们并未接受”——实际上,本报报道中从未出现过“大信封”以及“十几万”这类词语。
“我们的记者在事件中挺直了腰杆,站正了自己的身子,我局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此事总体上令人欣慰。”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总署多次联系的过程中,该处专题汇报了有关调查情况,也将在本期《福建报刊管理》上编发总署有关结论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