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九龙江较上游位置的漳州平和县出台了《关于开展九龙江流域(平和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对九龙江流域的治理做了一些新规定。
新规要求,九龙江平和段沿线没有污水治理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各类工业企业,一律关闭,同时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工业排污口、开设餐饮娱乐行业。新规还要求,九龙江西溪(平和段)支流沿岸各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应全部自行搬迁、关闭或拆除;禁止无证采砂,或在禁采期、禁采区及超出许可证范围采砂;禁止流域沿岸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向河道排放、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污染物。
记者还了解到,在今年漳州两会上,漳州市长吴洪芹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治理九龙江的目标,即“扎实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九龙江流域(漳州段)类水质和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具体而言,漳州将继续严格控制流域新增污染源,加快推进沿江重点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决遏制禁养区养殖回潮,流域规模化养殖场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减排或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行业日常监管和执法后督查,严厉打击流域违法排污、滥采滥挖、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九龙江流域(漳州段)类水质达标率90%以上,漳州市、各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
据悉,2012年,漳州在九龙江治理方面共有43个重点整治项目完成投资1.891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5%;关闭禁养区回潮养殖户364家,清理生猪13534头,关闭不能达标排放养殖户523家,清理生猪102382头等。九龙江流域(漳州段)类水质达标率97.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S3510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