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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治理机动车污染迎全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次数:356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辽宁中部八城市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图为现场检测车辆尾气。  为更好地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保障第十二

 辽宁中部八城市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图为现场检测车辆尾气。


  为更好地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保障第十二届全运会顺利召开,沈阳市按照“十二五”、“十二运”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改造,开展路检稽查工作,增设环保绿标路,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规范建设环保检验机构,每月定期检查


  根据《辽宁省在用机动车简易瞬态工况法环保检测站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车主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和优美的检测环境,沈阳市环检站实施了统一的标准化改造工作,以全新的面貌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


  沈阳市对4家环保检测机构下辖的肈工环检站、浑南环检站、万泉环检站、陵东环检站、张士环检站等11座环检站实施了统一的标准化改造工作。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影响车主检车,环检站的改造工作基本利用夜间及节假日,耗时近两个月,投入资金329万元,完成改造面积共计23655平方米。实施统一改造后的环检站,车间外墙采用灰白色仿砖造面,地面铺设墨绿底色树脂,通道铺设黄色标志线的树脂或其他耐磨物质,设备间和控制间采用白底蓝边的彩钢结构。


  为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根据5月出台实施的《沈阳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沈阳市环保局将每月定期对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现场督察检查,强化环保检验规范性,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为顺利完成对环检站的督察工作,沈阳市环保局积极组织检查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每月定期对全市13个环检站的工作人员着装、设备管理、检测操作、服务质量、档案管理、现场秩序、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环检站进行整改,确保检测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进一步提高沈阳市环检站的检测规范化建设,从而提升沈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业整体形象。


    开展路检稽查,设定环保绿标路


  为减少高排放车辆上路运营,沈阳市环保局与市公安交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路检稽查工作,在沈阳市二环路(大坝路、陵东)设置两个检查组,对高排放车辆开展尾气稽查工作。此外,对高排放车辆较多区域,如沈阳市水果批发市场、滑翔五金市场等,进行集中稽查,有效改善了道路上高排放车辆尾气冒黑烟现象,促进了车主对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


  截至6月1日,联合执法队共计检测车辆2016台次,不合格车辆1101台,并对不合格车辆下达了机动车排气复检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进行改正并复检,对逾期未进行改正并复检的59台车辆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联合执法队在环保绿标路沿线(省政府门前、省公安厅门前、市人大门前、浑河大桥上),利用两个固定监控点位与一台移动绿标抓拍车结合的方式,通过抓拍系统与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数据库连接,在最快时间内获取车辆的标识信息,准确快速地查实尾气超标车辆牌号,将违法车辆档案锁定,通过沈阳日报对违法车辆予以告知,并由市环保局进行行政处罚。截至6月1日,共计抓拍违法车辆7365台,已处罚2447台。

 

    此外,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6月1日起,沈阳市政府新增设了3条环保绿标路及浑南环保绿标区,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辆采取限行措施。


  3条环保绿标路分别是,市府大路南京北街以东路段、北顺城路、至大北街以西路段止;和平大街市府大路以南至砂阳路以北路段止;建设大路肇工街以东路段、南五马路、文化路、至大南街以西路段止。浑南环保绿标区为奥体中心区域和全运村区域,面积约为17平方千米。

  按照要求,每天早7时~19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辆,在环保绿标路和环保绿标区域内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予限行。对违反规定行驶的车辆,沈阳市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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