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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镀锌企业责任人因环境违法被刑拘 属全国首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775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中国电镀网资讯: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5日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中国电镀网资讯: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5日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唐山玉田县玉丰热镀锌厂现负责人沈宝明依法被唐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此案为中国降低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后的全国首例。

据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说,国家于6月18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明确了利用渗井向地下排污等行为可以直接定罪,以及8种情形可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等条款。当前,河北已按照该条款进行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介绍,6月20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了唐山玉田县废旧轮胎回收、镀锌厂和遵化市石灰窑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当前,玉田县人民政府已经按照国家最新司法解释要求,刑事拘留了玉田县玉丰热镀锌厂现负责人沈宝明。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过程中。

赵军说,这起案件是在国家降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后的全国首例。该案也可对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使得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有效遏制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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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镀锌企业 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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