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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排放废水重金属超标数倍经营户被刑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478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中国电镀网资讯:湖南省汨罗市红花乡石鼓村一村民近日因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而被岳阳市公安局刑拘。这是岳阳市首个因实施环境违法

中国电镀网资讯:湖南省汨罗市红花乡石鼓村一村民近日因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而被岳阳市公安局刑拘。这是岳阳市首个因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而被刑拘的案例。

据悉,居住在石鼓村的周某于2011年在自家住宅内建设了一个废旧塑料加工点。这个加工点既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新塘水库。而此水库正是下游200户居民生活漂洗用水和400亩农作物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

周某排放的生产废水直接影响了水库的水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此前,环保部门曾多次责令周某停止违法生产,但加工点停产一段时间后又偷偷进行生产。

7月24日,汨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废旧塑料加工点的生产废水进行了取样,并送至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检测。经检测分析,废水中重金属镉、锌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数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就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周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了法律的规定,汨罗市环保局将有关材料移送至公安部门。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指示,岳阳市公安局直接负责此案的办理工作。

目前,周某已被岳阳市公安局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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