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认真开展各项环保执法检查工作。
(一)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共出动836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61家,查处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8起,分别采取了立案处罚、限期整改等措施。
(二)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共排查全市环境风险企业227家,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45家,实施停产整改19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起,关闭取缔违法企业5家。
(三)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309人次,检查医药制造企业19家。通过排查,发现我市马村区2家企业、武陟县3家企业分别存在“久拖不验”、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等问题。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已分别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四)河流超标断面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辖区主要涉及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沁河武陟渠首、新蟒河温县汜水滩3个超标断面。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共出动521人次,检查相关涉水企业105家,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33家。实施限期整改的24家,立案处罚11起,实施限期关闭9家。对流域问题突出、违法行为严重的武陟县三阳乡和圪垱店乡,市环委会实施了区域限批。
(五)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我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只有博爱县丹河饮用水源地一家,总面积约0.81平方公里,已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经排查,未发现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和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从事网箱养殖业,也无生活污水排入及面源污染。
二、主要做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焦作市环保局创新监管手段,实行精细化监管,有效堵塞漏洞,提高了执法效能。
(一)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一是主动与市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先后联合印发了《焦作市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通报与沟通协作机制》、《环境保护和公安消防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关于做好汛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二是分别与济源市、新乡市环保局签定了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监测合作机制、联合处置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机制、环境保护规划合作机制、联合打击跨界环境违法行为机制,实现了我市和济源市、我市和新乡市的双方防污控污、相互合作、信息共享,有力推进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了边界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开展精细化执法检查。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焦作市环保局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聘请行业专家,通过现场全面仔细查看,核实用电量、用药量、污泥量,准确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减少治污设施带病运行或不正常运行设施的发生几率。二是开展水平衡专项检查。对国控、省控等55家重点涉水企业取水、用水、耗水、排水等进行核查,分析企业水平衡状况,建立企业水平衡档案。对水不平衡的企业,进行深入检查,找准问题根源,严查排水去向,杜绝偷排。
(三)实行河流河段巡查责任制度。在网格化监管责任划分中,市环境保护局实行“点源—河道—断面”的全方位监管方式,制订了《焦作市流域河流水质监督巡查暂行规定》,将河流河段水质监督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责任监管内容。各级环保部门按要求,将辖区内河流及河段逐一明确巡查监管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责任人;制定河流河段现场巡查计划,与流域涉水企业、河流断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置河流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向上游追溯污染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流水质安全。
(四)实行“两个约谈”促进责任落实。焦作市环保局在综合采用限期整改、停产整改、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警示力度,实施了“两个约谈”:一是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以来,针对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4个县(市)区,我局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指出该区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求立即采取强力措施加以解决,使有关县(市)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组织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配合,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管理负责的总要求。二是约谈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人。对分管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违法性质严重的网格监管责任人,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带队专题约谈,进行警示教育,查找监管漏洞,分析问题原因,督促其增强责任心,落实网格监管责任。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环保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较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另外,县级环境监测站尚不具备重金属的监测能力,监测任务非常繁重,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二是污染减排任务艰巨。经过多年来连续不断的污染整治,我市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潜力已很有限,需要进一步深挖潜力,确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继续抓实抓好环保专项行动及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通报、部门会商、联合行动、督察督办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提高联合办案效能;在完善黄牌警告、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媒体曝光和案件移送移交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金融、证券、税收、外贸等部门共享的环境守信和环境违法信息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继续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污染问题采取专题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黑名单”、经济处罚、媒体曝光等措施,并加大后督察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等,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强力推进污染减排。焦作市环保局将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狠抓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各种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发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的作用,为实现污染减排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