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大家不陌生,这是双色球一等奖保底的奖金额,屌丝能中一注,瞬间就高富帅了。
这也是“环卫1号”和停靠码头的造价。船主余海波说,船要正常作业,工人工资、燃油等每年固定开支还需80万。
显而易见的是,在整个湘江治污中,这艘船的实际价值相当渺小。
这正是社会力量治污面临的艰难:投资不小、见效不快、盈利不可期,进而难以可持续性治污。而在余海波的构想中,他可以艰难中破题。
多个职能部门会否支持
余海波在湘潭拥有一个码头和一艘28米长的船。这正是他能在当地实施垃圾打捞的基础。
2013年3月,他这艘已改造成为“环卫1号”的船下水,开始垃圾打捞。垃圾打捞结束后,他通过自己的码头,将垃圾转运到华湘环保公司处理。
自己的船、自己的码头、自己所在的垃圾处理公司,在湘潭,余海波实施垃圾打捞,不需要职能部门介入,自己可以一条龙搞定。但只要离开湘潭,他就会遭遇困难:
船在哪里上岸?如果海事部门不批准临时停靠点,他就得租用货运码头,需要支付费用。
垃圾运往何处?城市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送到垃圾处理站需按量缴费,这笔费用由政府配套资金解决,但他把垃圾送到处理站,需要支付费用。
转运由谁监管?垃圾从水里到岸边,再到处理站,不能二次污染。仅凭社会力量实施,缺少监管也不妥。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要保“一湖清水”。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认为,简单来看分两方面:一是水量问题,水利部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四水入湖;二是水质问题,加强对工业企业、养殖户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这两个方面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正如余海波离开湘潭实施垃圾打捞一样,要多个部门支持才能做好。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研究员温宗国认为,引进社会力量治污,导致职能部门协调增加,既正常也必要。“现在流行的说法是‘海陆空一体化治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落实,肯定是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决不会是一个部门单打独斗。”
潘碧灵说,条件成熟时,环保部门愿为余海波跨区域打捞争取政策。
船舶“油改气”是否可行
社会力量参与江湖治污,政策问题是核心,钱的问题则是核心中的核心。
余海波的设想是,如果政策支持,批准他在打捞垃圾的城市建临时码头,或批准一段岸线,只要湘江沿线8个城市都有这种“基地”,他就可以通过小型的“水上服务区”项目盈利。
“水上服务区”类似高速服务区,并非余海波首创。湘江株洲段正在建设“水上服务区”,集加油、超市、签证等服务于一体,还会设立废油、废水、生活垃圾回收等设施,预计今年10月运营。
余海波构想的“水上服务区”,除了上述服务项目外,他还希望以此为基地推广一个商业项目—船舶“油改气”。
他介绍,当前湘江大船几乎都是柴油船,一条千吨级船一年废油料约200公斤,整个湘江流域,除去砂卵石船,每年物流量2亿吨,一年下来,湘江流域废油达4万吨。他说,自己做过一个尝试,和新奥燃气合作对一条湘潭到上海的货船进行改造,“按30%天然气、70%柴油的比例进行了改造,船老板说效果还可以,如果全部用气,整个航程油料钱可省40%以上,这会打动很多船老板。”
他认为,推行船舶“油改气”,既必要也可行,对他来说,还能实现收益,实现湘江垃圾打捞的可持续性。
[其他模式]
湘潭竹埠港引入民企治污模式
目前,衡阳、湘潭等地都在引进市场化模式治理湘江。湘潭市岳塘区政府与专门从事环境治理的民营企业湖南永清投资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合资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作为政府引进的社会资本,永清集团在治污过程中,不收取费用,治理完成后,该公司从治污成果中受益。比如,治污后,竹埠港土地将从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并整体规划为生态新城。
“有些环保项目项目本身不赚钱,但投资企业可以获得土地,这就是收益。”温宗国说。
[专家观点]
“责任要明确,让污染者来付费”
如何实现治污市场化,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研究员温宗国总结了三个方面:一是依靠科技的进步,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二是促进观念革新,提高企业采用节能减排和治污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引进战略合作方,尤其是资金和技术拥有方,提升管理效率。他特别强调科技创新,“比如,以前垃圾是填埋处理,现在进行焚烧,用垃圾做燃料,技术的突破保证了企业的经济回报。”
温宗国同时指出,要实现治污市场化能够持续下去,政府需要特别重视制度建设,在制度设计上完善资本引入;在源头上明确污染者责任,让污染者来付费;在综合政策上提高有效性。
潘碧灵则提出,政府购买服务也是治污市场化的一个好的探索,一个案例是,湘江上游某县,地方财政拿钱付给一个企业,让企业把全县垃圾处理完毕,“如果企业做得很好,政府可以接盘,也可以购买服务。政府不排斥各种市场化治理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