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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第一案宣判 汇德隆公司偷排被罚20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2  来源:钱江晚报  浏览次数:658   关注:加关注

显然,跟直接排放相比,这样的处理方式成本太高了。“槽罐车运送成本每吨只要50-80元。”上虞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

在这短短一年不到时间里,连运输公司的老板汝某都赚了100多万元。

办案部门查明,这段时间,严海兴的公司直接倾倒了1.8万余吨废水。

案发后,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还专门到污染海域进行检测,经过评估认为,综合治理的虚拟成本最高需要近2亿元。

11人获刑

案件堪称全省环保第一案一审

前天,这个环保大案在上虞人民法院宣判,11个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严海兴是主犯,判的最重,获刑4年半,罚款100万元。另外,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万元,并补交了12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费。另外获刑的10人中有公司总经理、仓库主管、运输公司老总,还有开槽罐车的司机。

据上虞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介绍,这个案子堪称全省环保第一案,涉案人员多,被处罚金额也是最大的。

污染环境罪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处置、排放危险废物达到3吨以上,就构成污染环境罪。

而在这个案件中,汇德隆公司通过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向外界排放、处置、倾倒的危险废物达到2.3万余吨,远远超过了3吨的入罪标准。

“严海兴的这个案子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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