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陕西省已启动全省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将全面排查铬盐、多晶硅、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等行业和重点单位,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为三秦父老营造一片蓝天净土。
■百姓头顶两颗炸弹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进喜告诉记者,据申报登记情况来看,陕西省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已超过100万吨,且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分布区域集中,如延安、渭南、汉中、榆林;二是危废种类复杂,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划分的49类危险废物中全省共涉及35类,主要有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碱、含铬废物、废酸等;三是行业聚集明显,其中石油、天然气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到50%以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也都大量产生危险废物。
“而这些数量众多、种类复杂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无疑对环境安全会产生巨大压力,已经成为悬在我们头上的两颗定时炸弹,一旦爆炸我们会粉身碎骨。”李进喜如是说。
据介绍,从2005年到今年8月,陕西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51起,其中化学品污染事件就有135起,化学品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同时,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全省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关中陕南地区有1200多家化工企业、193家重金属企业、259座尾矿库;陕北地区有3.5万个井场、8.8万口油井、3000多公里输油管道;陕南秦巴山区地形复杂,易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如果这些环境风险源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将极有可能诱发类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事件,从而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
尽管目前陕西省已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400多家企业实施省级重点监控,每年都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开始全面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并重点针对陕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进行了整顿,但李进喜认为这还不够。他认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对各种环境违法现象,必须“出重拳、用重典”。
■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据悉,陕西省此次开展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的专项执法,从9月27日起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是铬盐、多晶硅、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化工园区,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一并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和各地市环保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做到“四个一律”,即凡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
检查还要求全面实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各设区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在陕西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经营企业名单、产能等,同时公布本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情况。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要每年在当地媒体或市级环境保护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公布相关信息的,环保部门暂缓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予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予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不为其出具包括信贷、生产许可证等各方面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谈到执法检查只是阶段性工作,如何建立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时,李进喜表示,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是“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一场攻坚战。陕西省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李进喜认为,要管理好危险废物,应当将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升至法律层面,加强地方立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在省人大的重视下已在进行之中。要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和环境监理制度,抓好源头防范。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时,应特别注意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并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环保、卫生、交通、公安、安监、工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共同配合,联防联控。要实行全方位信息公开,完善“12369”举报制度,让不法处置行为无处藏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