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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温岭市量刑最重 电镀企业污染环境案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934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中国电镀网讯:判处有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八万元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这也是今年宣判的9起污染环境

中国电镀网讯:判处有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八万元……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这也是今年宣判的9起污染环境罪案件中量刑最重的。

犯罪嫌疑人颜某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新河镇三邵村从事电镀加工,并将没有处理的、含有六价铬、锌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池塘里,每天废水量达4吨左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后经市环保局监测,发现废水水质中的ph、六价铬、重金属锌的浓度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国家标准限值为6-9、0.2mg/l、1.5mg/l)。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只要查明行为人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不论是否造成实际伤害后果,均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法院认定颜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污染环境罪,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颜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八万元。

今年1至5月份,市环保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7件,拘留3人,逮捕1人,判刑7人;实施查封、扣押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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