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龙岗电镀集控区(原余江电镀集控区(一期))位于鹰潭市龙岗新区,占地面积约134亩。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4月以赣环督字[2009]207号文对《余江电镀集控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意电镀集控区域开发的规划、面积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并于2009年5月以赣环督函[2009]2号文件同意将“余江电镀集控区”更名为“龙岗电镀集控区”。本集控区将集成现代化集控区的环保概念,通过集控区内企业的副产物和废物的集中管理、集中治理、集中监控、集中利用、基础设施共享等,建立企业间的关联,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现根据赣环督字[2009]207号文要求,按相关规定编制集中式污染处理处置设施(含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和环境应急设施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07012709;
邮编:335200 联系人:谭总;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039 电话(传真):0791-86866513 联系人:汤小群;
4、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角度看,该项目本身即为一个环保治理型项目,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仍需加强管理,尽可能减轻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项目尾水经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尾水管道排入白塔河。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COD、NH3-N、Zn2+、 Cu2+和CN-等,根据预测,工程建成后对白塔河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敞开式污水处理池,主要污染因子为氨(NH3)、硫化氢(H2S)等,根据预测,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有栅渣、前处理污泥、含铜污泥、含锌污泥、综合污泥、其他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栅渣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且成分亦较为简单,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类污泥在试生产时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在“三同时”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噪声主要是各水泵、污泥浓缩机、风机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在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3类标准。
5.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加强对设备管理,总进口、排口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污水经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尾水管道排入白塔河。
(2)恶臭:对主要污染源进行隔离;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泥临时堆场内,脱水后及时外运处置,浓缩脱水设备定时清洗,栅渣及时清运;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以免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环境防护距离内进行立体式(乔、灌、草结合)的绿化,种植吸臭效果好的树种,以减轻恶臭的影响。
(3)噪声: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泵房和脱水车间采取装设防噪声罩等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外窗采用双层玻璃窗,鼓风机进、排风管均安装消声器。厂区噪声主要通过绿化来降低噪音,用乔木—灌木—乔木三层结构进行抗污减噪。同时,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物:污泥在厂区临时储存期间,采取防扬尘、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及渗漏液收集系统;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将交由基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先进可靠的工艺和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
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在采取妥善的污染防范措施后,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相关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可满足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