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如对项目发表意见请及时在此期间内进行。另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