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虞城县沙集乡沙集中学隔壁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昼夜排出刺鼻气体,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健康,望领导关注。
办理单位:虞城县委
办理结果:经查,该塑料颗粒厂位于虞城县沙集乡东街,距离沙集中学约200米。该厂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生产原料为废旧塑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的气味。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污染较为严重的小废旧塑料加工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法废旧塑料加工厂电镀厂小化工厂等污染严重小企业的批复》(虞政文[2013]12号)的规定,有关部门对该厂下达《拆除决定书》,并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