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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厂乱排废水 总铬超标近27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2  浏览次数:613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电镀厂乱排废水 总铬超标近27倍

中国电镀网资讯: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期间,电镀公司为了继续生产,随意排放废水,被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抽查中发现。日前,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电镀公司负责人黄某、李某二人提起公诉。

2013年5月,集美区某电镀公司根据区环保局的要求,对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7月改造完成后,由于旧设备被停用,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还需要几天。为了不影响生产进度,公司总经理李某要求时任环保专员的黄某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先排入公司的应急池内。

但公司的应急池容量有限,两天后,应急池就注满废水,李某又要求黄某将超标废水直接排出厂外,导致厂区外环境遭受污染。

2013年7月29日,集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抽查过程中发现该电镀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经鉴定,排放的污水中六价铬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9.05倍,总铬超标26.8倍。事后,黄某、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说法】

检察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6月19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的废水中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排放物标准三倍以上,属于严重环境污染,应以环境污染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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