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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技术造假”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0  浏览次数:523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谁该为“技术造假”买单
 广东省清洁电镀行业调研专家深入中山三角镇电镀企业一线调查研究 杞人摄

广东省清洁电镀行业调研专家深入中山三角镇电镀企业一线调查研究 杞人摄

中国电镀网资讯: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国,打假维权是它的代名词。这一天,在广东省清洁电镀行业调研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不约而同地聊起了科技打假、创新发明打假的话题。而令专家们一致愤慨的“打假对象”,则是近两年曾引起电镀行业“巨震”的丙尔金技术造假有关。让我们先看看事件回放: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1号令:“于2014年年底,淘汰含氰电镀金”。

2013年3月20日,《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含氰电镀工艺的调整说明》:“传统氰化物电镀工艺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来自于氰化金钾及氰化亚金钾,过去无替代产品。现在,"丙尔金清洁镀金技术"无毒,排放废水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解决了镀金行业污染难题,可完全替代现有氰化钾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

2014年4月,广东江门市公安局对“丙尔金”的生产厂商河南省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丙尔金危险性鉴定有关事项的声明”:“丙尔金”申报成分和含量信息严重失实,含有有毒成分氰化亚金钾。现已停止该公司继续使用化学品登记中心曾出具的非危险品等相关鉴定报告。

2014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声明:因“丙尔金”信息失真、不具备可替代性,故暂缓执行“关于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2014年1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丙尔金”产品“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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