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长期以来,环境污染犯罪因其“隐蔽性、复杂性、专业性”等特征,在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网中一直是较薄弱环节。近日,宝安警方依托“3+4”专项打击行动,查破一宗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3人。

维修后的测污点
3月11日,宝安壆岗派出所接区环保局移送线索称:该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9月29日在沙井街道一电镀厂一楼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该厂废水处理车间墙体有腐蚀痕迹,部分车间废水渗透至厂房旁雨水沟排放。同时,该雨水沟上游有一根消防管破损,部分消防水流入雨水沟与渗漏至雨水沟的车间废水混合后外排到厂区外雨水管网。后经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雨水沟处采集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该雨水沟外排口水样中PH值为4.8,磷铬镍铜锌等浓度均超出规定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符合“两高”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入罪标准,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
接报后,壆岗派出所根据此线索即刻展开调查,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据调查,该雨水沟源头在该公司厂区内,没有其他排污者接入该雨水沟。
3月16日上午,宝安警方将该厂法人代表何某平、环保主任尹某成、工作人员李某万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审讯。
据嫌疑人交代,该公司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设有镀铜、锌、金、铬、银等生产工艺,配置有规定的污水处理设施和专职废水处理、环保主任等工作人员,每天经废水池处理后,排出厂区外的水量一般是80多吨到120吨左右,车间墙体是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后才发现有腐蚀,发现后立即按规定进行了相关处置。公司日常工作中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但均没有登记相关检查记录。
经讯问,嫌疑人何某平等3人承认因工作疏漏致使工厂废水流入雨水沟并污染环境的事实,现3人均被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