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所缴纳罚款依据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鸿凯双泰(四川)零部件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三台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台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鸿凯双泰(四川)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镀车间内两处消防应急照明灯无法正常使用。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条之规定,涉嫌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公司负责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公司已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在规定时限内已将罚款上缴指定银行,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检自查力度,严防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