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岁的外来工李国荣,因2002年一次剧毒的电镀化学液体意外泄漏,使他面临双目失明的悲惨境地,而在深圳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这宗长达7年的工伤赔偿争议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
经深圳仲裁委裁定,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金共计人民币981135.20元。
维修水泵意外伤眼
2001年3月,李国荣应聘来到该电子公司,成为电镀维修工程部技术员。
事发后,李国荣被紧急送医院抢救,电子公司答应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然而,工伤事故发生后的6年多时间里,电子公司并没有兑现当初“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承诺,除每月发放给他部分工资,并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33万元外,对李国荣所应享有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却一直置之不理。
电子公司主动提出一次性赔偿35万元,而李国荣不同意,他知道这些钱根本不够以后的治疗费用,无奈之下他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
法院近日调解本案
据悉,电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已向福田区人民法院上诉。因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法院将于近日主持调解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