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宁市率先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先行制定细颗粒物(PM2.5)监测布点方案,补充完善现有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PM2.5监测设备,保证每个县区(含开发区)至少有1个能够承担一般项目6项指标的自动监测子站,确保年内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目前,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项目为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煤烟尘、扬尘、餐饮油烟等。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燃煤烟尘、冶金水泥等工业粉尘。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二十分之一,只有通过电子显微镜才能发现,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着重要的影响。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步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等等,这将带来一系列深刻变化。
据悉,明年我省主要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和海东地区平安镇、碾伯镇开展PM2.5监测工作,其他各重点城镇在2016年按新标准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