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1日,本网以《50余万别克不到3个月电镀配件褪色 厂家拒绝保修》为题,报道了福州市民林先生,在购买别克昂科雷3个月后,车上的电镀配件就出现了褪色的现象,而4S店则以“厂家鉴定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为其保修。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不少表示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的李辉律师。
李辉律师称,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很显然,林先生车辆问题尚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销售者免费修理。
同时,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因此,李辉律师认为,福州中机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无权以上海通用汽车总部认为不是质量问题为由,免除其在三包期内的免费维修义务。
针对林先生的遭遇,李辉律师给出了建议,他认为,林先生在与福州中机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