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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执分离”模式首次运用于环保治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9  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452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中国电镀网资讯:11月14日,市环保局牵头电力、公安等部门及相关镇(街道),对全市12件2011年-2013年拟强制执行案件组织强制执行

中国电镀网资讯:11月14日,市环保局牵头电力、公安等部门及相关镇(街道),对全市12件2011年-2013年拟强制执行案件组织强制执行,及时关停污染企业。这也是我市环保部门首次运用“裁执分离”模式强制执行环保非诉行政案件。

在坞根镇下呈工业区一企业厂房内,业主林某违反“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擅自从事非法铜棒生产。在现场,冒着热气的中频炉里塞满了亟待处理的铜渣,大量含铅的烟尘从中频炉里冒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在厂房大门口,还张贴着市环保局于日前下达的强制执行公告,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业主并未履行处罚决定,仍在违法生产,这一违法行为也被现场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执法人员当即对厂房内的供电等设施进行查封,并通知主管部门协助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所谓“裁执分离”,具体指作出裁决的机关与执行裁决的机关相分离,即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人民法院予以监督支持。裁执分离工作是加强环保工作、增强威慑力的创新举措,也是破解停产非诉案件难执行的主要手段。

据了解,原先大量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使法院不堪重负,而对环保等行政机关来说,如果此类案件法院受理无门,自身执行无据,也是干着急。“裁执分离模式的运用,使环保部门能具体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既提高了环保执法效率、确保治污工作及时执行到位,又增强了环保执法的刚性。”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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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模式 环保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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