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2:五保对象纳入基本医疗救助范围
调整五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的结算方式:从2014年11月1日起,将五保对象纳入基本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内容和程序参照相关办法执行,并通过社保医疗保险支付平台实现“一站式”现场结算。
五保对象就医确实需要但超出社保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仍由镇街和村(社区)自行解决。调整前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费用由镇街、村负担,调整后由市、镇街、村(社区)共同负担。
调整3:“三无”人员救助金支付比例提至100%
调整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金支付比例从目前的90%提高到100%,并取消年度医疗救助限额。调整后经费支出仍参照现行的分担办法和比例由市、镇街、村(社区)分担。
乘车优惠 户籍老人乘3类公交车免费
目前途经核心市区范围内的公交线路类型主要有城巴线路、小巴线路、旅游观光线、旅游专线(注:属跨镇公交线路类型,不纳入核心市区公交体系组成部分)等4种。由于核心市区各类型公交线路执行的特定群体乘车优惠政策不一,给群众公交出行带来不便,会议审议决定,统一核心市区特定群体乘车优惠范围和财政补贴政策。
袁宝成强调,便民服务平台建得好不好,关键看服务实效。政策的实施要注重便民,注意细节,服务到位,把好事办好。
会议提出,将旅游观光线明确纳入核心市区公交体系,统一市区公交体系各类型线路的特定群体乘车优惠范围,即纳入核心市区公交体系的城巴线路、小巴线路、旅游观光线,需承担本市户籍老人的免费乘车、本市户籍学生的半价乘车、本市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的免费乘车、本市户籍残疾人及非本市户籍残疾人和残疾军人的免费乘车。
其中,日后如特定群体的乘车优惠政策有调整的,对纳入市区公交体系的各类型线路同时作相应调整。
会议决定,对同为核心市区公交体系组成部分的小巴线路和旅游观光线,其运营企业已按规定落实特定群体乘车优惠政策的,由市财政参照现行对城巴的补贴办法和标准,将其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
集体资产
接待费超“标”扣减 全体农村干部薪酬
会议修订了《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是针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的农村干部进行追究。与修订前的《责任追究办法》共6章46条相比,修订后的《责任追究办法》共6章49条,比原来增加了3条。
修订的办法有3个变化:一是原《办法》以明确的金额范围划分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策权,在新《办法》中取消金额范围划分,并对相应的违反农村集体资产行为的定义作了更改;二是为适应农村集体资产发展的新形势,堵塞漏洞,新《办法》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股东大会权限、委派会计列席有关会议、公章管理等方面增加违反农村集体资产行为的种类;三是根据镇街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审计两项职能的负责机构调整情况,《办法》明确了提请责任追究的镇(街道)机构。原《办法》没有规定责令改正的程序,修订后《办法》明确了责令改正的程序;增加了对屡次违反的农村干部的追责措施和执行依据。
根据新《办法》,违反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形式主要有四种:(一)责令改正;(二)通报批评;(三)扣减薪酬;(四)建议股东(代表)大会处理。其中,接待费超过控制总额且未按规定经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的,扣减全体农村干部的薪酬,扣减标准为全体农村干部按薪酬比例分摊超额部分的50%。
农贸市场 补贴12个升级改造农贸市场
会议决定对我市完成升级改造且验收合格的12个农贸市场实行财政补贴,12个农贸市场面积均达2000平方米以上。据悉,财政补贴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5万元,1000-2000平方米的补贴10万元,20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15万元。
我市对这批农贸市场进行了严格检查验收,全部符合《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验收合格。
袁宝成强调,要通过奖励引导,改善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使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治效果,同时严格做好绩效评估,不能人为地增加商户成本,使群众、商户真正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