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废物
(一)工业危险废物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其危害性和环境风险十分突出,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1.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顺利开展
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启动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编制完成中期评估报告。《规划》从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以及规范化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7个主要指标,其中有5个量化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较好,但集中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指标执行情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2013年,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 (环办 〔2013〕50号),决定自4 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建成《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41 个,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试生产企业35家,利用处置量超过1400万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253个。广东贵屿地区废印刷电路板等重点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管理初步实现了 “两升两降”(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明显上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重点地区电子废物非法来源明显下降)。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 号),环境保护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2013年,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共抽查1649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26家,经营单位323家。整体抽查合格率为68.5%。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8.1%和72.5% 。

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持续上升
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各级环保部门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763份。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319份。

从利用处置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3626万吨/年,实际利用量930万吨,实际处置量387万吨。

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来看,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等是较为典型的危险废物种类。

5.危险废物出口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