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精神,常州市明确2015年将以大气污染源、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风险源以及未批先建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一是大气污染源,重点针对钢铁、水泥、热电、化工等排放大户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的建设工地、饮食服务项目、露天烧烤、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二是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污染源。今年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除了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和食品制造工业以及火电、燃煤、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外,特别是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和污水、危废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环境安全隐患高风险企业。重点排查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检查防控设施建设、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救援队伍等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对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三是未批先建的企业。对2008年6月《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违法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置到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所有检查信息形成“一厂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