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2012年将扩大排污单位申报范围,对特殊行业排污申报登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针对排污申报面窄、排污申报率低的问题,市环保局要求所属县(市、区)环保部门从2012年开始,将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名单内正常生产企业全部纳入排污申报登记范围,同时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上市拟上市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填报提出严格要求,并将建筑工地、综合医院、大型宾馆和洗浴中心等排污单位纳入排污申报登记范围。
为切实提高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填报质量,去年12月28日至29日,市环保局召集近百家重点排污单位相关环保负责人集中进行排污申报业务培训,并邀请熟悉排污申报登记业务的专家,重点讲解排污申报登记基础知识和如何填报各类排污申报登记统计表,为保质保量完成许昌市2012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