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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571   关注:加关注
核心提示:为加快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以下简称空港)发展建设,日前石市出台《促进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石市财政每年将安排

为加快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以下简称“空港”)发展建设,日前石市出台《促进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石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补贴、贴息、税收返还和奖励等方式支持在“空港”投资的项目或企业。

企业入驻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业、商贸、物流项目,能按计划竣工投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实际投资5亿~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按投资额的0.5‰给予补贴;10亿~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按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50亿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除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入驻“空港”企业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才安置优惠政策

■引进的国家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参照《河北省关于加强企业引进京津人才智力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省级直接资助资金的3倍给予资助。

■对到入驻“空港”企业工作的列入国家“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一定数额的特殊生活补贴。

■企业引进的省级以上专家,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省长特别奖的主研职员等高级人才,经人事部门确认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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