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8日早,某工厂电镀工李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开始工作,8:30,李某和同事王某开始配制电镀液。9:30,李某感觉到左手拇指开始疼痛,当即用清水冲洗约5分钟,但疼痛未缓解,后经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氢氟酸灼伤。[第一段]
一起氢氟酸灼伤事故.pdf